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雷锋精神研究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创建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宣[2014]104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度“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学雷锋活动示范点:2个
岗位学雷锋标兵:2名
二、推荐条件
(一)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有学雷锋志愿服务管理机构和队伍,有运行管理机制,有服务标识,长期开展学雷锋主题演讲、报告会、读书征文、展览展示、文艺演出、网上互动、社会实践等活动。
(二)岗位学雷锋标兵
思想政治坚定,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践行雷锋精神,爱岗敬业、积极进取,热心公益、乐于奉献,取得显著成绩,具有社会美誉度和影响力。组织爱心团队,起到骨干或模范带头作用,具有广泛社会影响。
三、有关要求
请将推荐单位和个人的事迹材料(2500字以内,可附活动照片)、推荐表(签字盖章)纸质版,于2017年12月11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贵勤楼424 联系人:肖坤),电子版发至邮箱:xiaok@lzu.edu.cn 事迹特别突出的典型将推荐至中宣部。
党委宣传部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