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6-2017学年<本科教育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86号)、《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6-2017学年<本科教育质量报告>的通知》(甘教高〔2017〕43号)要求,为确保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工作顺利进行,定于12月6日14:30在盘旋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502室召开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工作协调会。
请人事处、学生处、团委、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图书馆、医学院、萃英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体育部协调一位负责人或选派一名工作人员参加。
特此通知。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