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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8年度“一带一路”专项项目选题的通知

日期: 2017-12-11 点击: ...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兰州大学“一带一路”专项项目(以下简称专项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根据兰州大学“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整体规划安排,现将我校专项项目选题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兰州大学“双一流”建设整体要求,适应兰州大学“一带一路”研究中心发展需求,做好兰州大学“一带一路”建设研究工作,特设立了兰州大学“一带一路”专项项目。专项项目共包括重大项目(预计资助经费100万左右,研究周期3年)、一般项目(预计资助经费10万左右,研究周期1—2年)和后期资助项目三种类别。

二、征集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的科研人员。重大项目推荐为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一般项目推荐为具有中级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专业技术人员,后期资助项目不受职称限制,视已经取得的成果质量与研究内容择优评定。

三、征集内容

  本次选题征集范围紧密结合国家及甘肃省重大战略需求,主要围绕国家及甘肃省实施“一带一路”的重大现实问题,聚焦“一带一路”沿线核心节点国家的自然资源开发与利用、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保护、气候变迁、教育培训、科学文化、医疗卫生、国际交往、文化传承与人文交流等热点领域,关注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结合我校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自身和区位优势,提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原创性、开拓性、创新性的选题。同时,征集能够推动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创新发展,具有明显文理(工、农、医)交叉特征的复杂性、综合性、前沿性的跨学科类选题。通过研究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促进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

四、基本要求

  推荐的重大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着力推出具有重要学术创新价值的标志性成果。使选题体现科学性和规范性,突出问题导向,淡化学科,避免因人设题。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可参阅历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立项课题)。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复。同时所有选题的推荐应避免与受过各类资金资助的项目选题重复。

五、选题的产生和报送

  各单位及科研人员要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进行充分论证和凝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各类选题须填写《2018年度兰州大学“一带一路”专项项目选题推荐表》,针对建议选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主攻方向和需要重点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作简要说明,重大项目1000字左右,一般项目500字左右,后期资助项目需要提交成果名称及2000字左右的成果简介。

六、选题的遴选和采用

  “一带一路”研究中心将组织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和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对征集选题进行评议,最终确定2018年度兰州大学“一带一路”专项项目选题。凡被正式列入招标范围的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选题拟定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另外,除此次征集确定的选题外,“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不再单独受理“兰州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关于“一带一路”研究的专项项目的申请。

七、报送时间

  请选题推荐单位汇总本单位推荐选题材料于2017年12月22日前将《兰州大学“一带一路”专项项目选题推荐表》、《“一带一路”专项项目推荐选题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报至兰州大学“一带一路”研究中心管理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802室),同时将《“一带一路”专项项目选题推荐表》、《“一带一路”专项项目推荐选题汇总表》的电子版汇总发送至liushw@lzu.edu.cn,主题标注“单位+命名”字样,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淑伟
  联系电话:0931—8912123

  附件:
  1.兰州大学“一带一路”专项项目选题推荐表
  2.兰州大学“一带一路”专项项目推荐选题汇总表

兰州大学“一带一路”研究中心
2017年12月11日

文:
图:
编辑:晁芊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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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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